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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2023-07-11 17:51:54 來源: 微商网 作者:青鸾传媒

  

微商网消息: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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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7章62条,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 契约式、公司式、合伙制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并规定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投资活动的目的应当由私募股权基金进行。 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为了投资者的利益管理和开展投资活动,适用《规定》。

二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 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入职的情形,明确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合规和专业培训。 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明确注销登记的情况。 列出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的禁止行为,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继续满足的要求。 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三是规范募集投资运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数量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匹配不同风险等级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加强民间投资基金募集后的监管和监控。 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产投资范围和不能经营的业务,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水平。 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

四是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 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型创新型企业。 加强监管政策与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应符合的条件,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区别于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规定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明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统计数据报送、风险处置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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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律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内涵,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鼓励“早投资、小技术投资”。 明确政策支持。 对于基金中的基金、创投基金、政府管理基金等有合理发展需求的私募基金,《条例》在现有规则基础上免除一层嵌套限制,并明确“符合规定条件”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主要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私募基金不纳入投资级别”,支持行业发挥积极作用,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

在推动私募基金规范运作方面,《条例》坚持加强风险源管控、划定监管底线。 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指出,《条例》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明确法定职责和禁止行为,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要求,接受合规、专业按规定进行培训; 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投资者需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确保符合持续经营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的能力。 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全面规范募集和备案要求。 坚守“非公开”和“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经营活动底线,实施穿透式监管,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明确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应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明确私募基金房地产投资范围和负面清单,同时为私募基金产品有序创新预留空间。 建立专业化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安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管。 明确市场化退出机制。 为构建“有序进入、有序退出”的行业生态,私募基金管理人遇到相关情况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人员,提前修改或终止基金合同,并组织基金清算。 丰富事中事后监控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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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方面,《条例》从登记备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风险监控、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 。 、创业投资基金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 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证监会负责人强调,《条例》中的主要监管原则和要求已在近年来出台的监管规则中得到体现,业界认可和预期,合规和风险控制水平得到提升。稳步提升,行业生态持续优化。 为贯彻落实《条例》,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 修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逐步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投资运营、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对风险控制和投资者服务能力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规则体系。 同时,指导基金业协会按照《条例》和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规则,做好登记备案、合同指导、信息报送等自律监管规则。 二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引导各方准确、充分学习和理解《规定》内容,准确把握重点点,提高标准化作业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动和优化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畅通“募”、“投”、“管”、“退”环节,推动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产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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