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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27人被追责(呼格案追责27人)内蒙古呼格案真相,

2024-08-02 17:41:12 來源: shixunjie 作者:shixunjie

  

 

据新华社电记者1月3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分获悉,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分迅速启动追责步伐,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姓名及职务 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韩继平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刑警队队长刘旭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刑警队副队长赵月星 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刑警队技术员任呼镇 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孙永林 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马向红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科长孙庆荣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王日东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局长郑润民 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 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到处长胡兰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彭飞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登庭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到处长陈虎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韩和平 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利平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 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梁国裕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闫明旺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白玉林 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李伟 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仪 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宫静 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呼尔查 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循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置惩罚返回搜狐,检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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