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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真假难辨“朋友圈”照样不靠谱

2023-11-10 04:01:12 來源: 微商网 作者:青鸾传媒

  

微商网消息:

漫画/高跃

□本报记者 王莹

海外代购、人肉回国、原创订单……随着国内消费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加品牌 微商代购,海外代购不再满足于停留在各大购物平台,而是将版图扩展到了微信”时刻”,这将使具有一定隐私的社交平台成为争夺客户的新战场。

今年3月15日,《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 但该办法仅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督促平台内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并未涵盖所有网络平台。 可见,微信社交平台并非网络交易平台,该方法可能不适用于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的商品。

代购真伪难辨

“朋友”仍然不可靠

刘莉(化名)是福建省泉州市人,是一名网购达人。 这两年,她开始接触海外代购。 她还有每天查看微信朋友圈的习惯。 她看书越多,发现有朋友在微信上推荐国外商品,或者转发广告信息让朋友代购。

刘莉觉得是朋友推荐的。 产品质量应该不错,价格也很合理,所以她动心了。 去年5月初,她在朋友圈看到好友小林发布的代购信息,称在美国读书的同学可以帮忙买包包,于是她花了几千元买了一款名牌女包。 收到货后,她的心情不太好。

与国内专柜对比后品牌 微商代购,刘丽发现包包的质量和细节与正品看起来有些不一样。 她在微信上委婉地向小林表达了自己的怀疑,但她的朋友坚称包是正品,不能退货。 随后,她联系小林,却发现她被拉黑了,而且接电话的人已经关机了。

像刘莉一样爱美的女孩还有很多。 家住北京的杨女士是时尚奢侈品的忠实用户,喜欢追明星同款。 与小丽的情况不同的是,她选择海外代购的原因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因为她喜欢的明星同款在国内买不到。 两年前,杨女士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意大利代购”,在网友回复的帖子中找到了专门从事意大利代购的个人微信号。

“对方是个年轻女孩,穿着很时尚,她说自己在意大利读书,兼职做采购员。” 杨女士说,一开始她不敢买,但她一直关注,经常查看对方的朋友圈。 这个微信封面是代购的咨询和购买流程信息。 每天发布的信息都是名牌产品的照片和价格,偶尔也会有国外生活的内容。 越看,杨女士越觉得对方的可信度越来越高。

此后两年,杨女士花费近7万元从该代购处购买名牌产品,其中包括皮包、皮鞋等。 由于最近购买的物品感觉有些奇怪,杨女士将最近购买的物品带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被告知都是假货。 杨女士立即微信联系卖家,但卖家拒绝退货或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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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杨女士已向派出所报案。 但她不知道卖家住在中国哪里。 她只知道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显示她在陕西咸阳,其他一无所知。 因此,杨女士对接下来的理赔非常担心。

个人代购成为趋势

微信深陷维权“泥潭”

去年7月21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中指出,去年上半年,互联网销售和服务查询同比增长100.04%一年来,微信网购纠纷成倍增长。 快速增长。

据分析,微信代购目前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逃税。 采购代理将货物从海外带入国内或直接邮寄回国内,以避免缴纳进出口关税。 二是维权困难。 消费者普遍不知道代购商的真实姓名,很多代购店也没有正式注册。 运营商只要将消费者从好友列表中删除,就无法再联系到他们。 三是真假难辨。 大部分卖家自称是“代购”,却销售高仿商品,以低价欺骗消费者。

此前落入陷阱的刘丽在联系卖家无果后,也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如何维权。 泉州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该局已收到10多起类似询问。 这类利用微信个人账号从事商品销售和购买的实体与“微商”有很大区别。 除了建议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微信购物纠纷外,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帮助消费者维权。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商业主体。 “微商”多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运营的企业。 他们一般都有实体店,并在工商部门注册。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只有经过微信平台所有者腾讯认证后才能开通。 ,属于经营实体。 因此,如果与“微商”发生交易纠纷,仍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从事微信代购的经营者大多使用个人注册账号。 他们没有实体店,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信用担保,更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 买卖活动只能是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就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尽管不少律师就此提出建议,认为如果特定主体不能认定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仍然可以适用合同法,销售合同关系也受到法律保护,但实际情况情况不容乐观。

微信上个人代购交易的门槛极低,建立朋友圈的朋友不一定是真实姓名。 此外,还缺乏完善的交易体系。 因此,在诉讼中,如果仅通过微信聊天完成交易,消费者很难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很多消费者都像杨女士一样。 他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他们所能提供的信息极其有限,维权的难度也相应加大。 如果遇到卖家直接删除好友或者更改账号,消费者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逃避责任。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表示,微信购物仍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虽然消费者也可以利用合同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投入成本可能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因此一般建议不要使用微信购物。

面临维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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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鉴“电商”监管经验

随着微信私人代购的兴起,包括福建、辽宁在内的多地消协提醒消费者,私人代购的监管难度大大增加。 由于“微商”本身是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出现时间短,目前缺乏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经营混乱、质量无保障、维权困难等问题。 因此,利用微信个人账户进行的商业活动监管难度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受到损害而无门投诉的消费者,以及真诚的商家,都希望找到靠山,呼吁相应的监管,维护共同权益。

具有借鉴意义的是近年来国家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近年来,“电商”领域的消费者投诉持续上升,维权困难也是消费者反映的普遍问题。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表示,在提高12315专线电话通畅率的基础上,建设12315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受理通道。加强网络购物平台12315接入。

意见指出,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各地将积极推动12315工作深入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经营主体,指导督促经营者设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完善不合格商品下架、消费纠纷处理和消费者侵权等制度并及时受理案件。 处理消费者投诉,实行经营者先查询、先赔付制度。

此前,多家“电商”企业与12315平台互通机制已有先例。 去年“3月15日”期间,中消协宣布苏宁易购、京东、淘宝、唯品会等17家电商企业开通电商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 ) 平台。 随着这一意见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出台,今年推出该平台的“电商”企业数量势必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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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14年,腾讯就曾在微信平台推出“迅雷行动”,呼吁将微信朋友圈与营销平台区分开来。 一方面,一些通过大量添加好友进行商业营销的个人微信,联系人数量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对于大量用户举报、涉及假货、商业侵权的微信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微信团队还表示,未来将“持续优化后台风控体系,不断强化审计风控能力,也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邀请知名品牌加入微信团队并与他们合作识别和验证用户报告的虚假帐户。 品牌方识别举报线索的真伪,微信团队结合后台数据酌情进行封号、删除相关侵权内容等操作,形成微信用户举报-品牌方识别假货-微信团队的闭环验证和处理。

除了市场监管,消费者自己也可以把控网络购物的第一步。 为此,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 此类平台支付流程严格,退换货、维权取证也比较快。 泉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网站、朋友圈进行网上购物,不要轻易加不熟悉的“海外买家”为好友。 遇到陌生好友请求添加时,应确认并核实其真实身份,防止被不法商家利用。

目前微信好友发布的广告有两种,一种是好友发布的广告,一种是好友转发的广告。 辽宁省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对微信好友发送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提高警惕; 应反复确认朋友转发的广告,在无法保证产品来源的情况下不要购买。

此外,还要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不要轻信贴出的购物小票、物流清单图片,购买价格过低的产品需谨慎。 对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关系到个人健康安全的产品,不要轻易购买。 同时,详细了解产品原材料、产地、外包装等产品信息。 如果可以的话,与实际产品或官方网站的商标和外观进行比较。

确认购买后,一定要选择好的交易方式。 如果卖家要求银行转账或直接用支付宝付款,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尽量选择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即使出现问题,您也可以申请退款或退货,避免财产损失。

最后,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保存交易过程的记录,核实对方的姓名、地点等信息,还要注意保存商品的数量、型号、质量、数量等。涉及的商品和服务,包括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表。 交换承诺等关键信息,并要求卖家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销售商户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以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发现问题及时投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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