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品牌网手機版 推广

抑制天价片酬难在哪?业内:鹿晗吴亦凡等片酬都过亿

2018-08-14 17:17:08 來源: 微商资讯网 作者:shixunjie

  

抑制“天价片酬”到底难在哪里

继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之后,近日,各大平台和400余家公司纷纷积极反馈。

近两三年来,“天价片酬”争议不断,记者采访多位影视公司、导演、制片人及业内专家,解析“限薪声明”对影视行业未来的影响。

圈内忙着出“声明”

但更应解决源头问题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制片公司,发出《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下文简称《声明》),共同抑制演员“天价片酬”,抵制偷税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建议演员片酬的上限为5000万,片酬产生的税费由演员方承担,明确了纳税责任人和实施时间。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了博纳影视、横店影视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发表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

那么,演员片酬到底有多高?从一些公司的年度财报中可以看出,比如发布《声明》的六公司之一华策影视,在2017年年报中就显示电视剧《凰权·奕天下》(现名为《盛世长歌》)两位主演片酬合计1.67亿元。新丽招股书显示电视剧《如懿传》两主演片酬合计超过1亿元。据业内人士透露,吴亦凡、张艺兴、李易峰、鹿晗等“流量明星”的片酬都超过1亿元。

安理娱乐法团队律师杨曙光认为,视频网站是明星高片酬的幕后推手之一,而随着市场供需的越来越不平衡,视频网站自身开始尝到曾经盲目追求流量和关注度的恶果。“演员片酬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各大平台的购剧价格,因此为节约成本,控制支出,维护共同利益,才有了这些平台和影视公司的声明。”

国家一级导演江海洋表示,“近两三年天天在叫流量、收视率、点击率,平台也有自己的难处,他们的盈利模式是需要广告商或其他赞助商来投钱,他们的投放决定了平台的命运。所有高片酬都是在这个模式下催生的。”他认为播出平台应该以电影行业为镜鉴,多多反思,“很多卖座电影并不用片酬高的流量明星支撑,那些不会演戏,单靠粉丝、流量支撑的明星根本不值这么多钱。把问题想清楚,解决源头问题,才能真正抑制高片酬。”

执导过《老九门》等剧集和网络电影的导演林楠说,至于此次声明对一线演员和流量演员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还不好说,但势必会对一线明星的实际劳务费产生震荡。“此前演员拿到的酬劳都是税后收入,税款由出品方承担。此次明确了片酬税款由演员方承担,但却没有更加明确的细则规定。”

找不出原因分不清责任

限制高片酬仍难推进

执导过电影《西风烈》《神探亨特张》的导演高群书则认为,控制高片酬方面,制片方始终是弱势,“抑制天价片酬,主要在于平台。片酬都是平台惯出来的,哪个制片方愿意出天价?平台购片人说用哪个演员就得用哪个演员,有了这个演员,平台就出高价,制片方敢不从么?当然,不排除演员、编剧拿高片酬,但是片酬也要符合他们的能力和作用,不是说演员片酬降下来就代表戏的水平上去了。关键要知道到底什么是好戏,什么戏才是观众真正认可的。”

电影市场专家蒋勇并不看好“一刀切”的执行方法,因为这并非是按照市场行为来规定的,上限5000万这个数字应该再合理规划一下。“我认为应该公布之前的片酬情况,行业的现状,以及除了限制最高演员的片酬,其他演员的酬劳怎样规定?在数据造假之外,有收视率和号召力的演员是如何被推到如此高片酬的地位的?我们都应该深入思考。”

关于《声明》中最重要的各项规定的落实,林楠认为这需要整个产业的各个环节协同努力,也许还需要一个更明确的履行章程让大家遵循。“影视剧的限薪应该也会波及综艺,但这是两个系统,目前会有怎样的结果还不可知。之前行业内也有过限令,但这次不同,职能部门、平台以及制作方同时发声还是第一次,应该会有明显效果,但具体实施情况有待继续观察。”

导演江海洋表示了对《声明》能否执行的担忧,“这种声明虽发出了好的声音,但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不找出源头和原因,不分清楚责任,依旧还是喊口号,限制天价片酬的问题目前来说没有任何推进,贼喊捉贼,能有用吗?”电影市场专家蒋勇则认为:“事实上,高片酬并不可怕,非市场行规的高片酬才可怕。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规范市场行为和行业自律。另外还有一个担忧,演员可以给自己加很多身份,以控制项目的身份从其他渠道拿钱。”但也有业内人士强调,如果全行业都能从此加强自律,携手推进娱乐行业规范化发展,行业天价片酬乱象将会逐步改善。

上一篇: 蔚来汽车日烧1200万元:卖40万辆或能回本 刚售481辆

發佈評論:
  名字:   驗證碼:

  相关新闻
广告位
闽ICP备15016134号-3   Copyright © 2017-2018   
Copyright © 2017 微商网 www.shixunjie.cn 版权所有 青鸾传媒
统计代码